第一章總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范學校招生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
第一章 總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就做好 2023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范學校招生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開封大學普通高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監察、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開封大學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1069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開封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書記、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招生錄取組、綜合協調組、技術保障組、安全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紀委監察組和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組等工作組。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監察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和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學校將各專業招生計劃按時報送給教育部、各省(市、區)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最終以教育部計劃來源系統審批為準,并由學校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和執行招生計劃的需要,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有關要求可以適當調整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并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生源省(市、區)相關規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檔等照顧政策。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
1.報名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2.報名參加2023年河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否則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需統一修讀公共英語。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學校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分配錄取專業時,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排隊,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個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個或第三個等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相關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錄取。錄取所在省(市、區)有明確規定的,按照該省(市、區)錄取政策執行。
其中: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市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之和綜合排序,綜合計算公式執行所在省(市、區)教育考試院計算辦法。
第十八條 對口類專業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投入檔案中,按照“專業清”原則,依據各專業計劃,按照投檔成績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可通過各省級高招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查詢渠道、學校招生網和招生咨詢電話查詢我校的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用特快專遞的方式,按考生電子檔案中填寫的通訊地址及時寄送考生本人。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 2023年學費按現行河南省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具體如下:文史類專業學費為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學費為4200元/生?年,其中: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建筑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為4600元/生?年;醫學類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年,其中:口腔醫學專業學費為5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生?年,其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為6600元/生?年;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學費為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為12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暫定:75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照相關主管部門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的考生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內入學。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向錄取院部提出請假申請(以當地郵戳為準),經院部審核同意,辦理請假手續。因病請假者需提交縣級以上醫院(下同)診斷證明;因事請假者需附街道(鄉鎮)證明,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等材料逐一核查,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中如發現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如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高校應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各級各類的獎助學金。資助政策體系包含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綠色通道、特殊困難補助及校內資助等。具體如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分為A、B、C三檔,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開封大學獎學金一二三等分別為:2000元/年,1000元/年和500元/年;上虞助學金5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開封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校區(開封市東京大道)
河南省開封市濱河路校區(開封市濱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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